农村房子拆迁常遇到的三件麻烦事
1、权利“期限”变身隐形
被拆迁人得知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一般都是收到一些拆迁方下发或张贴的文件材料,例如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限拆通知书、强拆通知书等。拆迁方在这类的文件材料中经常存在不标注复议或者诉讼期限的情况。被拆迁人看完文件拍完照后就结束了,虽然有疑问,有不服,但是除了口头提出意见,就放到一边不管了。这样很容易错过救济的期限。等到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有可能已经超期了,且无法补救。
2、各自“软肋”遭受猛攻
其实,作为老百姓虽然第一次遇到拆迁不懂其中的门道,但是应该守住的一个原则是,合理的补偿。除此之外其他的“好处”或者坏处都是在合理范围之外的。如果拆迁方为了降低我们的补偿,对被拆迁人的日常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威胁,我们可以主动报警,寻求帮助。或者向相关的监察部门举报其违法的拆迁方式。
3、错误处理“根源”问题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有明确的评估办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评估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虽然有些被拆迁人拿到评估报告之后都有很大异议,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提,甚至不知道可以提。所以一味要求拆迁方不要按照错误的评估去补偿,或者等到有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时候才提出意见,而没有想着直接把失实的评估推翻重来。
现在农村房子拆迁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通常拆迁的时候容易遇到上面的三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农民朋友还是需要做好对应的解决措施哦!